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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移民资讯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浏览人次 :4023
在2002年8月6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CSPA)。该法案的出台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因为面谈时已经超过21岁而失去移民资格的情况。所以,美国移民超龄子女在面签时超过21周年并不代表失去移民资格。
美成达出国可以为您申请超龄儿童保护法。我司资深顾问将根据您的年龄和优先日期、审批时长等进行计算,然后给您详细的方案建议。只要小孩符合条件,我们的律师便可以有效利用《儿童身份保护法》来冻结小孩的年龄,使其能够获得移民签证跟随父母去美国,实现家庭团聚的美好愿望。
适用CSPA的条件1
在递交签证费前,未满21周岁。
适用CSPA的条件2
申请人的随行子女的年龄将停留在父母的I-526移民申请得到批准的那一天,并且再减去申请审理过程所花费的时间。如果根据该公式算出的子女年龄是在21岁以下,就满足适用CSPA的条件一。(注意:在目前EB-5有配额的情况下,子女的年龄就停留在父母的申请提交日)
适用CSPA的条件3
申请人必须在I-526申请批准的一年内进行NVC程序,以满足“一年内必须提出有移民意愿的申请”这一规定。
适用CSPA的条件4
子女必须在拿到签证的6个月内,赴美国报到,否则失去CSPA随行子女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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