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冠疫情,在美国迅速蔓延,为了防止移民或非移民申请人隐瞒病情,积极接受检测治疗和免疫,移民局于3月13日发布公告,在2月24日刚刚开始实施的“公共负担”新规实施中,将接受新冠检测、治疗及免疫接种的申请人豁免在外。
美移民局:新冠病毒诊治不构成“公共负担”
全文翻译如下:
告示:
移民局鼓励所有有类似新冠病毒病症状(发烧、咳嗽、呼吸急促)的人,包括外国人寻求必要的医疗或预防服务。此类治疗或预防服务,在将来的“公共负担”评估中,不会对任何外国人造成负面影响。
“the 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公共负担不予受理”新政对于捍卫和保护美国人的健康及其医疗保健资源至关重要。“公共负担”新规不限制对包括新冠病毒在内的传染病进行测试、筛查或治疗。此外,该新规不限制儿童或成人接种疫苗,以预防传染性疾病。重要的是,评估“公共负担不予受理”,移民局将接受“公共福利”做为整体评估中的一项考虑因素,没有一项因素是决定性。
为了解决某些受新冠病毒影响的外国人,不愿意寻求必要的医疗或预防服务的可能,移民局不会考虑把新冠病毒的测试、治疗或预防性护理(包括疫苗接种,如果有的话)作为“公共负担”新政评估的一部分。同时,这也适用于寻求延期居留或调整身份的某些非移民,即便这些服务是由一项或多项“公共福利”所提供或支付的(例如联邦的医疗补助-federally funded Medicaid)。
“公共负担”新规要求,移民局考虑允许某些现金和非现金“公共利益”,包括可用于确定新冠病毒的检测或治疗,以及适用于以下条件的“公共利益”条件:某些寻求延长居留或调整身份的非移民。
为此目的的“公共利益”包括,大多数形式的联邦医疗补助-federally funded Medicaid(针对21岁以上的人群),但不包括CHIP,或不由联邦医疗补助的州、地方或社区公共医疗服务/援助。
此外,如果某些外国人所居住和工作所在的区域内进行了新冠病毒防御措施,例如社会隔离或检疫,或者该外国人的雇主、学校或大学自愿关闭营业场所以防止新冠病毒传播,则该外国人可以在其身份调整申请中提交证明,以解释此类措施或政策如何影响到Ta,同时移民局必须在“公共负担”审理中考虑相关因素。
如需获得公共负担政策解读与I-944与DS-5540表格填写指引,可加美成达公司客服微信(微信号:mcd1819)咨询和索取填写指引。